解、并列操作重点要防止非同期并列、设备过负荷及系统失去稳定等问题。对操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1)系统解并列:
两系统并列的条件:频率相同,电压相等,相序、相位一致。发电机并列,应调整发电机的频率、电压与系统一致;电网之间并列,应调整地区小电网的频率、电压与主电网一致。如调整困难,两系统并列时频差最大不得超过0.25Hz,电压差允许15%。
系统并列应使用同期并列装置。必要时也可使用线路的同期检定重合闸来并列,但投入时间一般不超过15min。
系统解列时,必须将解列点的有功电力调到零,电流调到最小方可进行,以免解列后频率、电压异常波动。
(2)拉合环路:
合环路前必须确知并列点两侧相位正确,处在同期状态。否则,应进行同期检查。
拉合环路前,必须考虑潮流变化是否会引起设备过负荷(过电流保护跳闸),或局部电压异常波动(过电压),以及是否会危及系统稳定等问题。为此,必须经过必要的计算。
如估计环流过大,应采取措施进行调整或改变环路参数加以限制,并停用可能误动的保护。
必须用隔离开关拉合环路时,应事先进行必要的计算和试验,并严格控制环路内的电流,尽量降低环路拉开后断口上的电压差。
(3)变压器解并列:
1)变压器并列的条件:①接线组别相同;②电压比及阻抗电压应相等。符合规定的并列条件,方准并列。
2)送电时,应由电源侧充电,负荷侧并列。停电时操作相反。当变压器两侧或三侧均为电源时,应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的规定,由允许充电的一侧充电。
3)必须证实投入的变压器已带负荷,方可停止(解列)运行的变压器。
4)单元连接的发电机变压器组,正常解列前应将工作厂用变压器的负荷,倒由备用厂用变压器带;事故解列后要注意工作厂用变压器与备用厂用变压器是否为一个电源系统,倒停变压器要防止在厂用电系统发生非同期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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